加入日期: | 2020.08.26 |
---|---|
截止日期: | 2020.09.09 |
地 区: | 东台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 |
关键词: | 监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9]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主城区区域内,包括主城新区片和城区联圩片。区域南起泰东河,北至振兴路,东起通榆河,西至串场河,外加通榆河东侧的七中沟。
2.1.2建设规模:本次治理的河湖包括:夏家沟等25条黑臭河道(其中5条重度黑臭河道、20条轻度黑臭河道),1个水质提升湖泊(汇仙湖),2条水质提升河流(内串场河和四中沟),3条工程覆盖涉及河道(八林老三沟、汤泊河、新胜河)。工程直接费估算约10亿元。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监理工作量的权利。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1%);
2.1.4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
2.1.5其他:/
2.2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812008250002-BE-001 |
东台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根据建设部第158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专业工程类别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 甲级 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工程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业绩(已竣工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
(2)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
(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或相关指标不明确的,可补充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1)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2)该业绩已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详细评审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2.3R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2.5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监理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R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被“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且在公示期内的。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招标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8月26日至2020年 9月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8时45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监理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2本工程监理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
邮 编: 224200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李文华联 系 人:左小波
电 话:051585289815 电 话:05158525120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