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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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王场工业园区卵石拍卖公告 (第三批**万吨)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第**期会议纪要,***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部分资产,现需处置。按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处置公告如 |
屏山县王场工业园区卵石拍卖公告
(第三批10万吨)
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60期会议纪要,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部分资产,现需处置。按照《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处置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拍卖人: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拍卖标的物:卵石
(三)、拍卖标的物堆放地:屏山县王场工业园区牛鞍溪段
(四)、拍卖标的物重量:约10万吨(以实际计量为准)
(五)、处置方式:公开拍卖
(六)、起拍价:41.2元/吨,由出让人出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竞拍人须知
(一)竞拍人条件:各类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竞拍)
(二)现场踏勘:竞拍人自行到标的物堆放地踏勘,对标的物质量、运输条件自行判断,拍卖人不接受标的物质量、运输等方面的各类申诉。
(三)计量:竞得人转出园区标的物须每车过磅称重,拍卖人、竞得人双方签字确认。
(四)环保与安全:拍卖人在园区内不提供筛选、加工场所,竞得人竞得的标的物须全部转运出园区外,转运的环保、安全设施由竞得人负责。如有环保、安全处罚由竞得人承担。
(五)保证金:竞拍人缴纳50万元作为竞拍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购买款,未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
账 号:103012000000039782
三、竞拍办法
(一)资格审查:有意向的竞拍人需于2020年9月7日10:00前携带以下证件到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0楼)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聂科兰,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银行回单
无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不真实者,取消其竞拍资格。
(二)竞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10时整。
竞拍地点: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0楼)会议室。
(三)竞拍报价:本次拍卖采取现场举牌方式报价,报价不得低
于起拍价。竞拍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0.5元/吨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
(四)成交结果公示:以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原拍卖公告的网站)公布拍卖结果。
(五)签订合同:竞拍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保证金缴付凭证,到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屏山县王场工业园区卵石购销合同》,过期不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最终货款根据实际成交计量结算。成交量浮动不超过预估量的±10%。
(六)转运:协议签定后30日内,中选的标的物须全部运出园区(城北新区),转运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