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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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3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禄劝*西柚产业扶贫开发PPP项目(二次)*.招标条件:禄劝*西柚产业扶贫开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禄劝*西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禄发改[****]**号)立项;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财政局以禄财函〔* |
1.招标条件: | |||
禄劝县西柚产业扶贫开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禄劝县西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禄发改[2019]32号)立项;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禄财函〔2019〕10号和禄财函〔2019〕11号审批同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禄劝县西柚产业扶贫开发 PPP 项目 “一方案两报告”的批复》(禄政复〔2019〕38 号)批准实施,授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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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社会资本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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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先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投资协议》,由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拟订《公司章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然后,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工作。同时由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项目中涉及的项目区贫困人口根据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甄别适合参与项目区工作的贫困人员,并组织开展岗前劳动教育培训合格后,由政府推荐经县人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上岗工作。合作期内,针对工作人员,项目公司与县人社局采用双向劳务质量绩效考核机制,按季度进行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项目公司提交考核结果和证明材料反馈给县人社局,并提出辞退与补充人员的要求,在县人社局核实准确后,将提供新的人员替换辞退人员,保证项目公司内的扶贫人员占比保持不变。同时县人社局对项目公司的用人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提交给实施机构,作为对考核项目公司开展绩效考核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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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32572.49万元 | |||
招标规模:32572.49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贷款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禄劝县乌东德镇 | |||
2.6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5月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西柚种植基地建设,含西柚林、管理房、货物堆场、蓄水池、微喷系统、田间道路、沟渠等;西柚加工基地建设,含冷库、净化车间、研发实验室、办公区、加工设备等。
2.8.2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 2.8.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20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 2.8.4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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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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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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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3.6 主体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可以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且已被认定为正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同时包含经济果木(或水果)种植、销售以及对应产品的加工、销售两个方面,加工销售可以是①或②中的任意一项: ①经济果木(或水果、农产品)加工、销售; ②饮料(或食品)制造、销售。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申请人承担社会资本方出资义务,一旦中标,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3.7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投融资能力及项目管理、运营能力,具体为: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具备金融、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业等方面的人才与经验,能对资金筹措与使用、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2)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 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人员为6人及以上,其中:具有投融资经验的金融及财务人员不少于2人及以上,具有项目管理经验人员2人及以上。 3.8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3.9财务状况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果是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附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如果是年度财务报表,应提供完整的报告及附表。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的财务报表。 3.10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 ,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的单位提供) (1)申请人具备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提供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不低于2亿元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2)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须由银行出具,时点为距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1个月内。 3.11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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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8-26 14:30 至 2020-09-0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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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23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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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代理地址:*** | ||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