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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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01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车辆、机械设备保险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车辆、机械设备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ZCJ****-G |
关键词: | 保险 |
项目概况
车辆、机械设备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ZCJ2020-GS-G-004号
招标内容:车辆、机械设备保险
按原有保险到期日划分标段:
第一标段:车辆、机械设备保险-1(保险到期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所涉及的机动车辆保险)
第二标段:车辆、机械设备保险-2(保险到期时间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9月30日、2022年4月1日-2022年9月30日所涉及的机动车辆保险)
第三标段:车辆、机械设备保险-3(2021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的新车首次保险、保险到期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三轮/四轮电瓶车及特种车辆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元整(¥1.00)
采购需求介绍:
(一) 保险内容及险种:
大类 |
险种 |
保额 |
预估费率 |
备注 |
车辆保险 |
交强险 |
按国家规定 |
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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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 |
按国家规定 |
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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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险 |
150万 |
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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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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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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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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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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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责任险 |
5万/座 |
0.25% |
仅公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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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主险 |
设备价值 |
0.25% |
保费按预估费率再下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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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险 |
150万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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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 |
2万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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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倾覆险 |
设备价值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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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险 |
设备价值 |
100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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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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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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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四轮电瓶车 |
非机动车责任险(三责险) |
50万 |
1400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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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保险 |
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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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主险 |
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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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倾覆险 |
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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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险 |
设备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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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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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给采购单位的所有保险服务及计费方式均须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且费率定价不超过采购单位规定。投标单位未按此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限:为期两年(2020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1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2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
4.3投标单位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有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潘莉莉 尹世婷 施紫秋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车辆、机械设备保险期即将到期,时间紧,任务重,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城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城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3.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4.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5.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6.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100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