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声明函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4)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综合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6-234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S-2020-0216)
3、预算编号:00-20-411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服务旨在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管理办法和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学校建设,对学生艺术素质成长过程中的学业水平、艺术技能、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增加记录内容等“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海量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分析、评价,检验、改进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和测评办法。完善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记录内容和方式,增加记录学生参与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情况,形成更加全面、科学的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进一步改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报制度,提供更加便捷的年报报送服务。为市区校改进学校美育教育、学生美育评价提供决策支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7、采购预算金额:1240000.00元(国库资金:12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9、最高限价:1240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8-26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2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4)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声明函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原件彩色扫描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6 15:00:00至2020-09-02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00至下午13:30-15:00,携带上述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至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获取招标文件资格。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600/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9-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安路803号203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安路803号2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投标回执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至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网上上传资料(注:所有上传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201209 |
邮编:200070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