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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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大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房地产价格认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省******石葵路**号科技创新大厦***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 项目名称:房地产价格认定服务采购 |
项目概况
房地产价格认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0-0814
项目名称:房地产价格认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报价超出10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北京、呼和浩特、包头、三亚、海口共十处房产(土地)评估机构1家;(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供应商不能只对个别服务项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供应商报价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实物查验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
注:截至2020年09月0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6日至2020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供应商申请购买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将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评估资质、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邮件发送成功后需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200元/套,文件费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电汇到账后(逾期未交文件费用报名无效),代理机构将电子版磋商采购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
(1)新型肺炎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前须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
(3)邮寄包裹签收:邮寄包裹的签收时间视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建议各单位提前邮寄,以确保包裹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邮寄包裹显示签收后,投标单位务必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参与磋商及磋商会议的,须依据辽宁省、大连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且按要求隔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88A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
传 真:0411-88156193(自动)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721101018280005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11-88156193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