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胸科医院移动DR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联系电话***
2020年09月16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1、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移动DR机;数量台/套: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是;最高限价万元:180;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类型:货物类。 5、项目要求: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参与竞标。见上表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及货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说明函;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说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内,若属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
时间:
2020年08月27日至
2020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