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48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ZC2020-Z082-H035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报名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磋商时必须出具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予以拒绝;(5)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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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8月27日 09: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03日 09: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500.00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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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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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09日 14:20 |
文件递交地址: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9日 14:20 |
开标地址: |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采购人地址: |
***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4034619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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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4120040 |
货物 |
批 |
1.0 |
交通监控设施备品备件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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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