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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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移动终端数据安全防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中共******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地址:********大道**号区政府大楼A座(中共******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同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关键词: | 平台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项目为任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移动终端数据安全防护服务,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规定,以及2019年5月国家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制度和相关标准,要求“对在建和已建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等规定,现对任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平台安全防护系统,主要包括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移动终端安全防护服务,全面保障数据保密可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每包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6、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26.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