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数量: 若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2家,则采购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资格: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近三年参与过信息化或信息网络系统监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