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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医院自体血液回收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6 标签: 云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6
招标代理: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云南省
 
招标公告正文
砚山县人民医院自体血液回收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自体血液回收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JYZC(磋)2020-49

项目名称:砚山县人民医院自体血液回收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

采购需求:自体血液回收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部分;

交货(安装调试)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

质量保证: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材料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年度信用报告截图)(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网站截图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商需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所投产品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4)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单位负责人***

(6)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注:采购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和网络获取(未通过两种获取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现场获取:获取须企业法人或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生产商需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4)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所投产品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5)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6)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的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
    网络获取:
    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sggzy.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5.电子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报名后,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0876-215288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到帐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15时00分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子马信用社

银行帐号:4000018955890012-0242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投标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5、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①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②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现场解码后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未缴纳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7、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3)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

地址:***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s://wsggzy.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证书地址:***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

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分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或者负责人***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分公司)证书申请表》;

7、《企业(分公司)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或者分公司负责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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