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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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09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西咸新区**局秦汉**分局购买理论考试考场电脑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局秦汉**分局购买理论考试考场电脑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交易中心(**省 西咸新区)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
关键词: | 电脑 |
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购买理论考试考场电脑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 西咸新区)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07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Z2020-1071(2)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购买理论考试考场电脑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436,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购买理论考试考场电脑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 采购预算: 436,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科目一监考管理微机、打印机、考试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10 00:00:00 至 2020-10-09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本公司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2 16:30:00 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 西咸新区)直接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供应商无需现场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系统,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磋商活动。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07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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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八、附件:
· 1071考场设备购置项目二次(8.26定稿)
陕西明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