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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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8 |
招标业主: | 浙江师范大学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勤集团就综合一体自动饮料、食品售卖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 二、磋商项目内容: 综合一体自动饮料机、食品售卖机,安置于******教学楼 |
关键词: | 食品 租赁 饮料 |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就综合一体自动饮料、食品售卖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2020002
二、磋商项目内容:
综合一体自动饮料机、食品售卖机,安置于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场所,提供饮料、食品自动售卖,数量约31组,拟定1家供应商;服务期限从2020年签订之日起三年;最低限价为:14000元/组/年。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投标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流通公司提供);
3.须在公司经营范围之内,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学校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资质,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须有预包装食品(饮料、食品)批发零售项目;
4.具有综合一体自动饮料、食品售卖机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良好的技术力量、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6.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纪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的和重大违法记录;
7.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7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
4.标书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500元整。磋商响应人应于 2020年9月7日16:00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响应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磋商保证金未以磋商响应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人承担。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9:30时。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在磋商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9月8日9:30在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大后勤集团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报名、磋商文件发放与质疑、磋商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商贸发展中心,刘老师,联系电话***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