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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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特种设备检验院“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比选公告 ***特种设备检验院“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比选公告 序号 内 容 说 明 * 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院“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
关键词: | 电梯 |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比选公告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1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
2 |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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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6.0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3 |
项目内容 |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将组织两批在校小学生(约120人)参观成都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训基地(科园南二路6号成都蚂蚁物流园区C区1号),现对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我们将成立比选评审小组,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参加比选的各公司进行综合评定。 |
4 |
提交参选文件时间 |
2020 年9月01日10:00分时截止,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
5 |
提交比选文件地点 |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138号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603办公室 |
6 |
资格要求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格式不限,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成都信用”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距递交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成都信用”网站未查询到公司基本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成都信用”失信记录名单),比选申请人提供网页截图。 b、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3.比选资料需有报价单(总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运营情况、服务能力情况、履行合同能力情况等内容。 4.正本和副本均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和年月日,否则,评委有权视为无效文件。 |
*** | 中选人的确定 |
本次比选中选人数量为一家。根据本次比选综合评分标准按照比选申请人得分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1名中选人。若在本次比选中虚假响应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
8 |
其它 |
1、如在规定的提交比选文件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取消其参选资格。 2、比选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参选,不得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 3、无论中选与否,参选人为准备和进行参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4、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或将中选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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