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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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大冶市 |
内 容: | 附件: (谈判文件)*****店镇**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docx 附件: (清单)*****店镇**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xlsx 附件: (图纸)*****店镇**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dwg *****店镇**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大冶市金山店镇马龙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鹏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金山店镇马龙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金山店镇马龙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农招【2020】008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山店镇马龙村刘碾湾至歇马亭路道路硬化工程
三、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采购最高限价:499632.00元
五、资金来源:上级奖补及自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6.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
7.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10.踏勘现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到本项目施工现场踏勘,并将踏勘现场的照片(彩色打印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1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可在2020年08月25日起到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dynccq.cn)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时 00分。( 08 :30 时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同谈判地点。
十、谈判时间:2020年09月 01日09时00 分
谈判地点:大冶市金山店镇财经所二楼开标室
十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山店镇马龙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柯书记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鹏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电话:***
湖北鹏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