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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遥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5 标签: 河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5
截止日期:2020.09.15
招标业主: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河北朗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河北省
内 容: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 项目名称: ***遥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建设*个固定**架式检测点位(点位由甲方指定),对*条车道进行尾气遥感检测,需对机动车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10012000382011
项目名称: 安次区遥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400000.00
最高限价: 2400000
采购需求: 1.建设1个固定龙门架式检测点位(点位由甲方指定),对1条车道进行尾气遥感检测,需对机动车排气中CO、CO2、HC、NO、不透光烟度、林格曼黑度进行检测,同时对被检车辆的牌照信息进行记录并识别。前端检测设备应固定安装在道路上方不低于5米高度的龙门架上,在测量车道正上方安装遥感检测发射端,在正下方的车道位铺设反射装置(★不能使经过车辆产生颠簸感)。
  2.机动车尾气固定垂直(立式)遥测系统为光机电一体化精密设备,道边上方主机设备须保证精密恒温控制,进行防水、防喷雾处理,保证仪器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道边精密机柜须满足光机电设备户外应用需求。
  3、针对本项目整体运行情况开展售后服务工作,提供运行维护团队进行远程或到场技术支持。
  4、本项目与市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detail#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遥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docx#_#0b3f8fe4-a9f7-43d7-aa02-b3ab58e8ad78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以发包方验收合格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 号);(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 (3).《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财 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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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纳税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5、具有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开据的投标单位资信证明); 6、保证金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证明、汇款凭证);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图或下载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26日至 2020年09月01日, 8:3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5日14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9月15日14点30分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朗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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