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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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地 区: | 福建省 |
电动止血带、手术头架、无创呼吸机及无创呼吸机(带波形)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第一医院委托,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XPCG[GK]20200710、电动止血带、手术头架、无创呼吸机及无创呼吸机(带波形)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电动止血带、手术头架、无创呼吸机及无创呼吸机(带波形)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CG[GK]20200710
项目名称:电动止血带、手术头架、无创呼吸机及无创呼吸机(带波形)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
1 |
1-1 |
电动止血带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2 |
否 |
2 |
2-1 |
手术头架 |
1套 |
2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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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 |
无创呼吸机 |
2套 |
1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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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 |
无创呼吸机(带波形) |
1套 |
15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B、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C、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需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D、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E、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须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投标人须提供履行本合同至少一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参加政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若有)。
8、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说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若财政部有发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评审当天将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3)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至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直接从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莆田市第一医院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