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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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高泽镇中心小学室外地面硬化、院墙、污水工程等零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高泽镇中心小学地址:***高泽镇驻地(***高泽镇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高泽镇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威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开发区*(区)**路四季春城号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五莲县高泽镇中心小学室外地面硬化、院墙、污水工程等零星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