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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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4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 烟草 |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系统采购
项目
二、项目预算: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此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列入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招标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31日17:00前至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南通汽车客运东站4号楼213室(汽车东站3号门),联系电话***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前确认以下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库;
②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如投标供应商一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并将该投标供应商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投标供应商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标网(https://)”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标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现金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请勿直接转账。汇票上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现金须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如为现金,须单独密封递交。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华支行
账号:1111804109100259377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