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南路(古松路一松蒸公路)中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南路(古松路一松蒸公路)中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4-21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20CG213)
3、预算编号:15-20-9025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南路(古松路--松蒸公路)中修工程。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9.0908万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验收合格100%标准,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90908.00元(国库资金:1190908.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10、最高限价:119.0908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25 11: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1 11: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为提供社保在册证明);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投标人员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5 11:30:00至2020-09-01 11: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同一项目负责人***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4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4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604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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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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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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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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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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