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ORG63640620200825-0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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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8.25 |
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蜀渝物采招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年基建项目装饰装修材料采购项 |
招标编号:蜀渝物采招字2020-4-037号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2020年基建项目装饰装修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及数量:数量详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 求并发生的数量为准,招标人对需求的数量不做承诺,投标人对此须知悉并同意。
标(包)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实施或交货地点: |
根据通知要求送至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贺旗村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2020年基建项目施工现场。 |
工期或供货周期: |
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分批次交货,每批次的交货期为订单下达后3个日历日内。 |
技术要求: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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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蜀渝物采招字2020-4-037号的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材销售或与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的营业范围。
3.2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3 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投标人,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执业或供应经验不少于半年(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半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作为证明。
3.5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以及贸易商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参与投标,则该品牌其余代理商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保留其最低投标报价的代理商,其余代理商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品牌代理商参与投标,则该品牌其余贸易商投标均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货物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
3.8 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无以下情形:
(1)近一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12个月内无效异议、投诉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累计超过两次;
(3)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 4 ) 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3.9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
3.10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8 月 30 日,上午09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蜀渝物采招字2020-4-037号标书费”。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营业执照》、《供应商高管信息登记表》、《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开票信息》带鲜章的扫描件及《投标人开票信息》、《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WORD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
账号: |
160597693 |
缴费账户: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 |
4.3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将投标确认函(附《投标确认函》)发招标机构联系人***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508号建设路创智中心34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20000元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贰万圆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蜀渝物采招字2020-4-037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
账号: |
160597693 |
缴费账户: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和招标网http://
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508号建设路创智中心34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
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邮编: |
610080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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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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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邮编: |
100013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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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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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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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0 年 0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