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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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惠州市 |
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19〕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1 项目名称:大亚湾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2.2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2.3 项目地点:位于大亚湾西区、中心区及霞涌区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建污水管网及新建路段、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分布于大亚湾西区、中心区及霞涌片区,项目包含九个子项,具体内容如下:
(1)霞光三路(苏东路至苏磊路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86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15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
(2)中兴一路(德政路至石化大道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33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为30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18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
(3)中沙路(苏东路至苏磊路段)及南侧道路连接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9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24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15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
(4)下新路(龙海三路至龙海四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10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20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DN600mm。
(5)上扬路(商务路至石化大道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33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为30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20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
(6)德政路(中兴一路至中兴二路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33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为30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12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
(7)苏磊路(石化大道至霞光二路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9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135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DN600mm。
(8)大岭村东侧纵十五路(厦深铁路至龙海二路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64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为24米;该段道路的拟建污水管与道路一并实施,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管线专业,雨水管径为DN300mm~DN1200mm,污水管径为DN500mm。
(9)D1规划路污水管(进港路至荃湾村道段):拟建市政污水管道长约228米,管径为DN500。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245856843.25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要求:6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
5.2.1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保函,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无效。
(2)电子保函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且担保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2.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若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将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知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3)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做出答复或解释说明。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8.1.1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8.1.2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只需提交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第二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面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书面文件工程量清单一式四份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大亚湾【20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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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8-25 09:0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8-31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9-13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09-14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09-24 10:0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0-09-24 10:0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9-24 09:0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9-24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0-09-24 10:00:0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0-09-24 10:00:00 | 评标地点 | 3号评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