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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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宁中学的委托,就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丽兴华(****) **号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的委托,就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丽兴华(2020) 64号
二.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1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非政府)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105 |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还),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十一.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09:30时前
交付方式:从投标人公司(单位)账户直接转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0023 3259 165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景宁县人民南路10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琳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传真:***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联系电话:0578-2998875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纪检室
联系人:梅建平 联系电话***
地 址: 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中路118号
采购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