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8.25招标公告 > [市本级]柴河林业局2019-2020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项目药剂采购项目

[市本级]柴河林业局2019-2020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项目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5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5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 项目名称 柴河林业局****-****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项目药剂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D**********
 
招标公告正文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柴河林业局2019-2020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项目药剂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D01150783200023601
3 供货时间、地点及规模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供货地点:柴河林业局韭菜沟林场23-25、43、44、58-61、74、77、97、98、100、137、226、235-237、246、248林班及白毛沟林场85、87、112-114、116、139、141、144、145、162-165、167-169、182-184、197、207、208林班内
供货规模:药剂购置:1.2%烟碱·苦参碱烟剂30吨。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呼伦贝尔市柴河林业局
联系人***
电 话:***
6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内蒙古荣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1536494356@qq.com
7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2份 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注:纸质版文件不带入开标室,开标结束后送至代理公司指定地点)
9 响应文件的装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装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10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90万元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1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
保证金形式:电汇, 须由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前24个小时,已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详见采购公告
帐 号:详见采购公告
开 户 行:详见采购公告
12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
编制和密封 (1)封套: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磋商首轮报价表》装订在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正副本价格如有出入,以正本价格为准。唱价时直接唱出正本价格。
(3)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一份(U盘)需单独密封递交;
(4)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注明“正本”、 “副本” 字样。
磋商响应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封袋上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1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09月08日09:30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0年09月08日09:3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呼伦贝尔市交易中心328开标室
15 磋商小组的组建 (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专家确定方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及招标人委派。
16 评审办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5%,向招标人缴纳。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
18 关于质疑 质疑(或投诉)的提出、答复及相关程序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政府采购法》第52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采购人应该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3条:《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公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二)对采购过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0 付款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质量,分批分次到货,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统一结算。
2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供应商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响应信息)。响应信息中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供应商须现场缴纳采购文件费:500元。
注:开标系统自动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信息与供应商系统内提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其供应商代表身份无效,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