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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皮卡车招标 卡车招标 机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5
截止日期:2020.09.16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公告 **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
关键词: 皮卡车 卡车 机场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02087358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60208735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000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内容。
3.1.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所列车辆,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全新的、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合法入牌手续的车辆。
3.1.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投标货物直接保修的服务承诺函。
3.1.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6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3.1.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信誉要求:无
3.3其他要求:
1. 投标货物须具有不少于1年的生产与销售历史(提供有关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该项须提供承诺书)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016年1月1日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3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登陆中招联合信息采购平台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6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6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05开标室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电动皮卡车。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禄口国际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60日历天

交货地点:禄口机场内业主指定地方

规    模:电动皮卡车9台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电动皮卡车

2.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2.4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按标段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标段开标、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内容。

3.1.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所列车辆,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全新的、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合法入牌手续的车辆。

3.1.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投标货物直接保修的服务承诺函。

3.1.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6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3.1.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信誉要求:无

3.3其他要求:

1.     投标货物须具有不少于1年的生产与销售历史(提供有关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该项须提供承诺书)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016年1月1日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5日9时00分到2020年8月31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版。平台下载费200元/套。

(三)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款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七)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14时00分

5.2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楼2205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

联 系 人***

电    话:025-69820207

招标人纪检投诉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18楼180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25-83300811   13301586369                

电子邮件***

      

2020年8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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