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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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角美镇白礁村提留地承包项目(A*地块)比选人为***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比 选 人:***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角美镇白礁村提留地承包项目(A*地块) *、比 |
角美镇白礁村提留地承包项目(A3地块)比选人为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比 选 人: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角美镇白礁村提留地承包项目(A3地块)
3、比选规模:A3地块9.315亩。A3地块为停车场区,承包人应发挥其功能且不能改变用途,该承包地块在空闲时且不改变其现状的情况下可作为堆场使用。
4、承包期: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承包金支付:按年支付下一年承包金。第一年承包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一次性交清,在本年度结束前30日历天内交清下一年度承包金。
6、履约保证金:承包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3年总承包金10%;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
7、承包期内,因政府、村对该承包地块重新规划建设所需,租户需无条件配合搬离,其地块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附属物一律不进行赔偿,承包金按照时间比例退还;对于承包合同到期后,该地块重新进行招投标,其地块附属物不进行任何补偿。
8、所承包地块若靠近公路、村道沿线一侧,需按照发包人标准统一建设围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不同承包地块之间围挡需按照发包人标准统一建设围挡,费用由各承包人协商出资。
10、承包期内一切的成本、管理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1、承包人自行改变地块用途的、或不按时交清承包金的、或不按发包人要求建设围挡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承包人所承包的土地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用途,否则自行担负法律责任。
13、参选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对该地块的面积及周边环境做详细了解并考虑到报价中,如参选人未踏勘现场中选后比选人不接受因不了解该地块现场情况所产生的异议。
二、比选资格条件
1、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自然人)且为龙海市(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白礁村村民(以身份证为认定标准);本次投标必须是本人参与,非本人投标的不予接受;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参选人须提供报价单并签字(格式附后)。
3、本次招标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地点与时间
报名地点: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 8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正常上班时间)。报名采用不记名的方式。
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参选。递交参选资料时须出示比选文件购取证明原件,否则不受理其参选。
四、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0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比选地点:角美镇动车站对面协祥办公楼2楼招标室。
递交比选资料:在比选时间前提交报价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及盖手印,且须写明项目名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资料,将不予受理。
注:递交参选资料时需出示比选文件购取证明原件,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不超过37.2°C)方可进入开标大厅,否则其参选资料不予接受。进入开标大厅应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任何人在场内须做到不随意走动,不聚集,不攀谈。
五、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递交时间:同比选时间,递交比选资料时同时提交。
递交方式: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及盖手印)。
退还方式: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承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六、最低控制价:每年每亩25000元,参选人报价不能低于该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废标。如本次比选出现流标或全部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由村委会自行经营,不再重新进行比选。
七、比选办法:本次比选采用最高价中标。具体如下:
1、经审查合格报价最高的为中选人,若报价最高者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相同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按签到顺序号为参选人编号由比选人进行抽取,抽取的第一个号码即为中选人);
2、若前来参选或经审查合格只有两人,经审查合格报价最高的为中选人;若前来参选或经审查合格只有一人,则进行谈判后确定中选人。
3、比选活动过程中需通知参选人签字或办理相关手续时,20分钟内未到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4、本次比选推荐中选人1人。
八、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将在相应媒介上公示3日历天。公示结束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应在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7日历天内缴交相关费用并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按规定领取中选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此地块将由村委会自行处置。
九、签订合同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 7日历天内,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承包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中选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的,应当向比选人赔偿中选差价等损失。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要求支付。各参选人参加比选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
十一、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十二、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同时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网站(http://tiz.zhangzhou.gov.cn/)、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公开栏及角美镇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比选人: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比选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