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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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3 |
地 区: | 辽宁省 |
关键词: | 收费站 广场 路 |
本采购项目 沈阳分公司康平收费站外广场路面维修工程已由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100%,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康平收费站外广场维修6260平,铣刨重新摊铺路面(具体内容详见明细)。
2.2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8,200.00元。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 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企业 业绩 |
供应商近五年(指工程验收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承担过 3 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公路工程业绩,且验收合格。 (该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若项目暂未录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人应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准) |
3 |
主要 人员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2、近五年(指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 要求,供应商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2015年7月1日至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2015年7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8) 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 2020 年 08 月24日至 2020 年 08 月27 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6室(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报名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3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本次采购公告在 招标网 上发布。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24-87303018
采购代理: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24-23883380-8036
传 真:024-23883390
邮 箱:lnqt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