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
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学校 |
一、询价项目名称: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卷帘自行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17.2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时间: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1日上午09:30.(每天上午 8:30-11:30 时,下午 14:00-17:30 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也可用邮寄方式报名。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1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6楼会议室(永康市九龙北路39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年9月1日 0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6楼会议室(永康市九龙北路396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何敏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15306795918
3、监督机构名称:(1)根据《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