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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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2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采购公告 ***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港前大道-复堆河)二期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 **:**:** 行业类型 建设工程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 至 ****-**-**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购买文件 |
关键词: | 监理 |
采购公告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港前大道-复堆河)二期工程监理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14:41:06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0-08-24 14:41 至 2020-08-28 23: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购买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300.0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9-02 14:15 |
开标时间 | 2020-09-02 14:15 |
开标地点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石化基地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满足周边产业项目建设需求,拟建议启动石化七道(港前大道-复堆河)二期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港前大道-复堆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安设施、路灯照明以及绿化工程等监理,长约1.5公里。包括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港前大道-复堆河)二期工程施工准备、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本项目最高限价 36 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A、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的证明材料。
2.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2.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8 月24日至2020年8月 28日,到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http://zb.fygroup.com/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3副)邮寄至招标人,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
5、邮寄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528 室戴玲玲(收),电话:***
6、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
4.付款方式
本监理无预付款,项目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监理费用的80%,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监理费用的100%。(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延迟付款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5.1投标保证金额度:7000元;
5.2提交时间:开标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
5.3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连云港徐圩支行
帐 号:320501104728000002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港前大道-复堆河)二期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数过多可简写关键字便于招标人识别。)
5.5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成交结果确定后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5日内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退保证金地址统一为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528。
5.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0年9月2日14:15
7.2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04室
8.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