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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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基本信息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目录 环境服务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单位 *******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吴彬彬 联系方式 ******* 传真号码 |
关键词: | 饮用水 |
询价单编号 | 32020082427190589 | 采购目录 | 环境服务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8-24 16:47:25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08-27 15:00:00 | 采购单位 | 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130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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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景宁龙潭桥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服务项目 | 主要参数:在合同期内,除了由招标单位负责施工或安装的设备(例如监控房空调、监控房供水、供电、网络等)外,其它所有与水质自动监测相关的仪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维修、配件更换均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 1、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监测站点仪器所需试剂和菌种; 2、定期更换监测站点系统和仪器所需备品备件,如蠕动泵管、各类接头、试剂管路等。 3、对监测站点系统和仪器进行定期检修、保养,每年检查采样浮船并定期进行维护,包括除锈、上防锈漆等; 4、及时排除监测站点系统和仪器出现的故障(由于地震、洪水和雷击等不可预防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自动站系统及仪器损坏除外); 5、对监测站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 6、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或当地监测站进行监测站点质量保证和质量质控工作; 7、随时接受省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或当地监测站不定期的工作考核及质量考核; 8、保证水质自动监测站房及取水口区域的清洁,整齐; 9、认真、及时做好各类记录,每月以书面形式报使用单位。 次要参数: |
1年 | 1300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丽水市 景宁畲族自治县 红星街道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交通大楼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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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务要求 | 1、4.1 运维管理 投标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省水站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要求对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运维管理。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招标单位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控系统运行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及环保考核指标要求,确保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效能。 4.2机构及人员配置标准 (1)投标人必须在丽水市设立固定服务机构并派驻维护专业技术人员。 (2)配置至少1名经专业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并拥有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颁发的运维培训合格证书。 (3)至少配备1辆运维保障车辆及专用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同时,还须配备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4)投标人须建立备品备件库且配备足够的所需备品备件,不得因备件问题导致站点运行异常。 (5)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站点的数据统计报表上报至监测站,其中数据统计内容有:各参数月平均值、各参数质控考核数据、各参数比对数据、月数据有效获取率等。 4.3日巡查工作要求 每天指派专人远程查看监测站点数据(分析水质监测数据和系统状态数据),查看系统软件、站点连网状况等,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完成日常运维的调度。 4.4周巡查工作要求 每周一将工作计划上报给业主,完成站点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知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