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 梅花镇将军山公园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停车场总面积2846平方米,安排车位89个,预算审核工程总造价为505349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停车场总面积2846平方米,安排车位89个,预算审核工程总造价为505349元
(2) 发包内容: 停车场总面积2846平方米,车位89个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505349元; 组成: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444700元; 组成: 预算审核工程总造价下浮12%,即44.47万元作为发包价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