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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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应急工作用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工作用车)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电子邮件方式或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DJ*********** 项目名称:应急 |
项目概况
(应急工作用车)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电子邮件***
项目编号:XMDJ20200807001
项目名称:应急工作用车
预算金额:146000元
最高限价:146000元
采购需求:用于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工作用车
合同履行期限:执行保养手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8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东方管
业院内3楼)
方式: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峪明
路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东方管业院内3楼)或电子邮件***
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2020 年9月15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
号)
六、公告期限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8 月 31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名 称: 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
(东方管业院内3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 298665922819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