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
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祁境河沿岸亮化二期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祁境河沿岸亮化二期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
2) 工程建设规模:约4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 08 月 24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捌仟元整(¥8000元)投标人可以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9 月 01 日 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黄石镇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新址:莆兴路旁)。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疫情期间所有投标到场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进场,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