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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及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价公…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东莞市招标 沼气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4
截止日期:2020.08.28
地 区:东莞市
内 容: 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餐厨项目运营需要需要,拟采购一家干法脱硫剂供货单位及一家废弃干法脱硫剂处理单位,现将对A包进行采购,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及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A包:干法脱硫剂货物采购; 二
关键词: 沼气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餐厨项目运营需要需要,拟采购一家干法脱硫剂供货单位及一家废弃干法脱硫剂处理单位,现将对A包进行采购,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及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A包:干法脱硫剂货物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该中心划分为A/B/C/D四区,其中A区项目主要为处理工业危险废物,本项目供货服务地点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内。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A包:干法脱硫剂货物采购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货物要求及参数

A包:干法脱硫剂货物采购

1、药剂化学成分比(重量比)硫酸钙≦60%,氧化铁≧40%;

2、药剂效果:能脱除沼气中硫化氢。

3、脱硫对象:沼气(沼气成分:CH4:50%∽65%,CO2:35%∽45%,H2S≤200ppm,水分:饱和);

4、脱硫剂外形尺寸Φ5~6×5~15mm,黄褐色柱状颗粒;

5、堆密度0.65~0.85kg/L;

6、侧压强度≥50N/cm;

7、PH值8~9.5;

8、孔隙率50~60%;

9、工作硫容(重)≥30%;

10、脱硫效率≥99%;

11、空速400~800(h-1);

12、包装规格25kg/袋,塑袋包装;

13、货物需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卸货由报价人负责。

14、本项目为年度协议供货,年度暂定供货量为24吨,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生产运营需要分批送货,按实结算。

(二)质保期:本项目A包干法脱硫剂使用有效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质量要求:本项目A包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报价人保证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采购人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均为合格产品。

(四)对项目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

五、完成时间

本项目为协议采购,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其中:

A包:成交人收到结果确认函后,在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12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六、支付方式

成交人在完成单批次货物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该批次货物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价款的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A包¥2,850.00元/吨(含税);本项目暂定年需求为24吨,暂定年度总价为¥68,4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肆佰元整),本项目最终总价根据供货量按实结算。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包干,包干单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服务费、人工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本项目服务期内价格不因其他因素进行浮动,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报价人自拟,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货物/服务);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须含询价文件第三条要求材料)。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报价人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封装袋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即注明“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及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A包”字样)。

十一、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成交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待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1、报价保证金金额:

A包: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元整(¥1,360.00);

2、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

A包: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30。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必须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16:00前把附件《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来访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信息情况表》(word版,按备注要求提供)发送到以下邮箱:455716141@qq.com。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响应的项目组成员在合同签订后的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用户要求更改的除外)。

4、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9、本项目串通报价的认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串通投标的规定执行,报价人被采购人认定为串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并没收报价保证金。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询价文件】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采购项目(重新采购)A包.docx

【询价文件】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采购项目(重新采购)A包.pdf

【询价公告】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沼气提纯系统干法脱硫剂采购项目(重新采购)A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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