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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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4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新场镇人民政府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方式采购“新场镇*.**安置点外连接道路建设工程”,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场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方式采购“新场镇4.20安置点外连接道路建设工程”,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场镇4.20安置点外连接道路建设工程四、采购预算:227.3568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专家组论证意见: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对小微企业体现10%价格扣除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数量,标的的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标准设置合理,无倾向性和不符合法律的条款。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专家组论证意见:资格条件的设定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相关规定、无歧视性要求。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满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川财采【2015】32条文规定。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无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新场镇
联系人***
电 话:1730283630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附件1 供应商资格、采购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2 专家组审核论证意见
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 24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