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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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地 区: | 河北省 |
顺平县南吴村冷库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顺平县南吴村冷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未来石3号楼B座 82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4号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BYZ-Z2020-080
项目名称:顺平县南吴村冷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小写:514603.35元
大写:伍拾壹万肆仟陆佰零叁元叁角伍分
采购需求:经审查合格的顺平县南吴村冷库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项目;
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08 月25日至 2020 年 08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时00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未来石3号楼B座8层822室
方式:现场报名
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资料: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单面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非三证合一的同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带可扫描的二维码的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09 月 0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文件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未来石3号楼B座82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资质、企业基本账户信息等可能影响投标的内容,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平县蒲上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