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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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南通市公安局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拟对有关用房修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有关用房修缮工程 *、项目预算:**万元(其中设计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设计单位费用) 二、项目说明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平面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要求材料、施工、用工、安全保障等 |
南通市公安局拟对有关用房修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有关用房修缮工程
2、项目预算:13万元(其中设计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设计单位费用)
二、项目说明
1、具体需求详见附件平面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要求材料、施工、用工、安全保障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投标人使用的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建议品牌或者技术参数;
3、施工地点:崇川区青年路段家坝附近;
4、工期:60天;
5、报价范围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人工、规费、税费及其他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范施工程序中,如防水处理、水泥、黄沙、胶水等等过程性施工必须涉及的材料、施工费等全部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6、本项目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遇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接到通知3日内应予实施免费维修,3日内无法提供维修服务,视为拒绝维修,发包方有权邀请第三方维修,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有义务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检查复核,若发现漏项、少算、错算等,最迟应在开标日前2日(不含开标当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该工程量清单已被投标人认可,在工程竣工时不作调整;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统一踏勘现场时间:8月27日14时至17时,具体请与相关人员联系,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时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带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携原件备查
5、报价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6、2017年来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制作1套,装订成册,不得以活页夹形式;
2、资质、商务技术文件和价格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开封装;
3、投标文件包必须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4时,超过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14时。
投标文件送交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安局1号楼502会议室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99号)
七、评标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13万元,超限价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对于审核后资格符合的供应商,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满足具体要求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开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15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的7日内必须开工,开工10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价的30%(中标方提供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1年后支付。
九、联系事项
联系人***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媒体及时发布。
附:
1、平面设计图
2、工程量清单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