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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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8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公伊路加加气站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以《关于**石油分公司公伊路加气站压缩机变压器隐患治理的批复》(石化销售**[****]***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 |
关键词: | 加气站 路 |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四平公伊路加加气站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四平石油分公司公伊路加气站压缩机变压器隐患治理的批复》(石化销售吉安[2020]112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四平公伊路加气站电力增容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公主岭市高速公路出入口与公伊路交汇。
2.3建设规模:一般项目。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15836.15元。
2.5计划工期: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29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9月 8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为准。
2.6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采购范围:
拆除原有变压器,将变压器由原160KVA增容至250KVA,并安装优惠用电配套设备设施。(具体工程量清单表见附件),属地供电局报装手续齐全、设计符合加油(气)站供电规范、供电局验收合格、保证正常发电等。
具体参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②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近三年以来有电力施工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20年8月 24 日至 2020年 8月27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7时 00分);
(2)购买地点:网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 /元,中标人确定后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保证金
5.1采购人 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20年 8月 28日9 时 00分至9 时 30 分。
6.2截止时间: 2020年 8月 28日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27室。
6.4递交地址:***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0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27室。
7.3开标地址:***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9.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
地址:***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2020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