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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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兰州市 |
内 容: | *****消防大队**中队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消防大队**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消防大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 |
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平中队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平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17】5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
2、项目名称: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平中队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3、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615.6m2 (约合18. 92亩),总建筑面积3447.87 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术用房和消防训练塔的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电气及训练器材等。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7、工期: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7日;
8、估算总投资:约300万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 年08月01日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
4、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6年至 2018 年度或者 2017年至 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9日。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操作流程进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后,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申请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0年9月4日14时00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MGEF 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 小时开启)。
6.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备案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