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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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4 |
招标业主: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其药物合成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0-202004022-CZ0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药物合成实训室设备采购 |
1批 |
19.04 |
详细采购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允许投标人将工本费以转账、电汇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四)报名登记表。
邮箱报名接收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于2020年9月14日9:0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逾期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疫情期间自行考虑投标时的各项疫情健康指标检测、卡口登记、消毒防疫措施等程序所需的时间。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达到投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9月14日9:3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中心网(http://cgzx.jhc.cn)
十一、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诸葛慧 联系电话***
地 址:***
(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科
地 址:***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