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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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招标代理: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附件***师范大学校友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doc 项目概况 **师范大学校友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罗曼威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
关键词: | 学校 大学 |
项目概况
西华师范大学校友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罗曼威森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CH20N066F
项目名称:西华师范大学校友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华师范大学校友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总体要求为:建设西华师范大学校友信息化管理系统,旨在通过智能化的信息管理手段,将数据流程与业务流程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实现服务校友,优化流程,规范管理,汇聚校友全息信息数据,同时对其他校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并有效提高校友工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校友信息化管理系统由校友社交服务平台、校友智能数据库两部分组成。本次磋商共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部署,并完成所有开发和实施工作,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罗曼威森1101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现场缴纳文件款。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创业小镇C座3楼B-F-31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创业小镇C座3楼B-F-3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华师范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