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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4
截止日期:2020.09.15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招标公告正文

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闽莆采购【20200722】、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10:2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莆采购【20200722】

项目名称: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950000元

询价保证金:49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

应急储备大米

1000吨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95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其他资格要求:

按照“莆城发改〔2020〕126号《城厢区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必须是本市具有粮食经营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正式发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税务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能够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发改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

③ 具有一定的经营销售能力。大米经营企业月销售能力不低于400吨。(投标时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供货合同协议及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 实施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近两年没有出现亏损,在遵纪守法和商业信誉方面无不良记录。

⑤ 已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年审(投标时需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 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不掺杂使假,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⑦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实行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措施齐全。

⑧ 能够认真执行区粮食应急预案,服从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承储企业对应急成品粮储备的监管。

⑨ 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粮食质检和保管等专业人员。

⑩ 具有属于企业自有产权的仓房或租赁的仓房用于代储应急成品粮,仓房的仓容量应与代储任务相适应。仓房必须保持完好,干净卫生、安全可靠,符合防潮、防漏、隔热和通风等性能。

? 仓房产权属于企业自有的,必须提供代储应急成品粮仓库的产权证明资料;仓房属于企业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中标后必须提供与代储应急成品粮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代储仓房周边(约500米范围内)无有害气体、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

备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须满足上述条件,除上述1、3、5、11外项要求外,其他的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8-25至2020-09-14 1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向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10:20(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1、上门获取:投标人直接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2、转账方式获取: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回单、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E-mail、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等发至我司电子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

售价:1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10:2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东汾6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旁塘里小区6#3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网址:http://www.ccgp.gov.cn/

开户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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