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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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年***公路管理局桥梁预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公路管理局桥梁预养护工程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桥梁 施工招标 公路 路 |
2020年阿勒泰公路管理局桥梁预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阿勒泰公路管理局桥梁预养护工程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阿勒泰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阿勒泰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桥梁预养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0年9月18日开工,2020年10月17日完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桥梁预养护工程,1个合同段,具体工程量内容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或彩印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印件,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彩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或彩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彩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彩印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4套(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处购买施工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10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二套正本,二套副本)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alt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勒泰公路管理局
地 址: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红墩路1号
邮 编:836500
电 话:15109060980
联系人***
纪检监督:0906-6646335
招标代理: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
邮 编:836500
电 话:0906-6265000
传 真:0906-6265000
联 系 人***
邮箱:1624078209@qq.com
阿勒泰公路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 投标人2019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 2. 投标人2017年~2019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小于50万元 |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用于本项目流动资金的财务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提供:
a.银行信贷证明;b.流动资金承诺函;c.银行信贷证明+流动资金承诺函。
但上述任一方式提供的流动资金总额度不得小于本标段要求财务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流动资金额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年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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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 “近年”是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后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4)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职务的工程业绩必须是已交工项目。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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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适用)。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标价得分: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1) |
评标价得分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2 ;E2=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补充细化为: 2.2.1分值构成 (1)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办法2.2.4评分标准补充细化为: (1)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4.评标办法3.4.1补充细化为: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综合评估得分=评标价得分。 5.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5.1项补充细化为: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8.1项补充细化为: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