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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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5 |
地 区: | 湖州市 |
内 容: | ****心**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IV-*标段(重要通知) 项目编号:JSG(H)****-*** 各投标人: 以下内容作为《****心**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IV-*标段》(项目编号:JSG(H)****-***)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 |
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IV-1标段(重要通知)
项目编号:JSG(H)2020-066
各投标人:
以下内容作为《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IV-1标段》(项目编号:JSG(H)2020-066)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 招标文件前附表2.3.1 -“发包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20年8月25日23 时 59 分 59秒。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标评审-初步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更改为:1、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2、分部分项清单中设综合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单价未高于相应限价;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未低于规定的下限;4、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5、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6、解密后开标报价记录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所填内容一致。7、如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应充分考虑投标项目的预期成本,各单位工程报价(对应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1.1-1.6项)不得超相应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如超过相应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书面说明该部分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人: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