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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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资金建设工程小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松府永办〔****〕**号)的规定,花园浜**雨污水管道完善工程现完成发包文件的编制,随机选择施工企业。 一、项目招标单位(业主): **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花园浜**雨污水管道完善工程 (*)具体工程量 |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资金建设工程小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松府永办〔2020〕21号)的规定,花园浜东区雨污水管道完善工程现完成发包文件的编制,随机选择施工企业。
一、项目招标单位(业主):
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花园浜东区雨污水管道完善工程
(2)具体工程量、发包价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工程报名施工单位要求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经验且有通过松江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专项验收的业绩(报名时提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通水验收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并具备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报名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含分支机构),税收落地在永丰街道,且施工项目无不良记录。报名满3家方可实施招投标,如不满,则由甲方邀请符合资质施工企业临时入库参与。
四、项目负责人***
相应资格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五、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本工程要求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
六、报名验证 :
1、验证时间:2020年 8 月 24 日至 2020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
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逾期不予受理)
2、验证地点:松江区永丰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松江区松蒸路6号)
3、验证携带资料:
3.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单位施工项目(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3.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
(6)委托代理人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单位施工项目(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欲报名单位将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进行场地勘察,如对于工程有异议,则在报名截止前至永丰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提出纸质报告,发展办将统一组织会议解释;逾期则视为工程无问题。
3、定于2020年 8 月 27日 上午 10:00 在松蒸路6号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各报名单位由报名验证人员参加(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电 话:67723035
联 系 人***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