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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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岸线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业主为*****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随着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油类及危化品的运量快速增长,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越来越大。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岸线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随着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油类及危化品的运量快速增长,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越来越大。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做好与顶层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乐清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温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乐清市需建设岸线溢油应急设备库(200t)。
2)招标内容:乐清市岸线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方案编制。
3)工期:15日历天内完成乐清市岸线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方案编制。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三、招标方式:港区公开招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16时00分。
2、地点为乐清市蒲岐镇中能大厦5楼乐清湾港区505办公室(蒲岐高速出口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资料应于规定时间内以密封函形式现场送达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封面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资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投标资料必须对上述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且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盖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2、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3、评标方式:经招标人评审的最低价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4、中标单位承担设计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家评审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5、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得高于18万元。
6、上述招标公告及招标过程中有不当不妥之处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解释为准。
七、联系人:赵海宝 联系电话***
招标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