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
截止日期: | 2020.09.03 |
地 区: | 江西省 |
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CII系统采购项目(询价编号:JXTH2020-XJ-20200821)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CII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九江市开发区科苑路与浔阳西路红路灯交汇处(民生·瞰江郡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3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H2020-XJ-20200821
项目名称: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CII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浔购2020F000367502 | 情报大队:舆情秘书CII系统 | 1 | 批 | 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九江市开发区科苑路与浔阳西路红路灯交汇处(民生·瞰江郡对面)】
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9月03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九江市开发区科苑路与浔阳西路红路灯交汇处(民生·瞰江郡对面)】
五、开启:
2020年09月03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九江市开发区科苑路与浔阳西路红路灯交汇处(民生·瞰江郡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信用查询: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