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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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报价请于****年*月**日上午**:**前密封盖章送至***农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东路**号**栋**楼****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请将包括“到货时间”等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场, |
1、报价请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0:00前密封盖章送至广陵区农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11楼1117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2、请将包括“到货时间”等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3、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咨询电话:***
5、所有报价为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规格 |
数量 (公斤) |
单价 (元/公斤) |
总价(万元) |
到货时间 |
1 |
复合肥(n+p2o5+k2o≥45% 15-15-15) |
产品为《关于发布2020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物化技术产品推介名录的通知》(苏农技函[2020]9号) |
50公斤/袋、 40公斤/袋 |
21000 |
? |
6.3 |
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 |
2 |
复合肥(硫基) (n+p2o5+k2o≥45% 15-15-15) |
? |
50公斤/袋、 40公斤/袋 |
6500 |
? |
2.015 |
|
? |
合计 |
8.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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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未能及时完成货物交付的,购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4、请报出所投产品的主要配置和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作为我中心综合评审的依据; 5、报价中含:货物价格及运费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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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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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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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为农资销售实体企业或生产厂家,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产品应有: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书应含有: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等,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制造商)合法授权书。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货到验收、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合格、供货全面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不合格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二、采购物品数量及要求
采购数量与预算: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8.315万元以内,供应商以此总价为基准,结合报价单价和数量来确定供货最低价。
要求:按照招标方要求在指定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复合肥(n+p2o5+k2o≥45%,15-15-15)需为《关于发布2020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物化技术产品推介名录的通知》(苏农技函[2020]9号)的推荐产品。
三、报价要求:
1、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含成品价、运输价、质量检验、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送货地点交指定收货人确认签收。
3、报价:大写¥??????????????????????????
小写¥???????????????????????????
4、评标方式: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