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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手持式VOC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检测仪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4
截止日期:2020.09.04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生态环境局手持式VOC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共**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生态环境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生态环境局手持式VOC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关键词: 检测仪
 
招标公告正文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手持式VOC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手持式VOC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Z320621200675(CS110)
2.项目名称:海安市政府采购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手持式VOC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385000.0000元(单位:人民币)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磋商文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获取: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在新主
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
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
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
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获取方法:详见供应商的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20006/20170803/1503ce7a-1e2a-495d-9f43-5f0a59d8db67.html
3、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31日
4、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8月24日 08: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8月24日 起 2020年08月31日止
五、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六、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址:***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杨海霞   薛善雯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
七、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
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八、其他
1.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2.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
〔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部。
3.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为准)次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4.针对该项目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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