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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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招标业主: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淄博市 |
内 容: | 本项目为**移动****年**分公司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SDYD***********,采购人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 |
关键词: | 租赁 |
本项目为山东移动2020年淄博分公司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SDYD20200001496,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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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1采购内容:淄博分公司大巴车租赁服务采购,采购满足期为1年。 1.2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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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2应答人资格要求 2.2.1须具备自2017年7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汽车租赁类业务或客运服务类项目。 2.2.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3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应答人承诺函中承诺)。 2.2.4单位负责人*** 2.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 2017年7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2.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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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8月24日18时00分至2020年08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电汇。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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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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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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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楼晓波: 13588447550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 户名: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1202022109006513889 7.1 异议反馈渠道 7.1.1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邮箱:17862796562@139.com 7.1.2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向采购监督提出: 采购监督电话:*** 采购监督邮箱:caigoujiandu@sd.chinamobile.com 7.2异议人须知 7.2.1异议人应当为应答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应答人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2.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7.2.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7.2.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7.2.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异议人须知相关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2.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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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
1、文件购买:应答人自行在ES系统购买,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公司简称-标书费”,并将购买文件打款凭证发送至17862796562@139.com邮箱; 2、标书下载:系统确认文件购买后,应答人自行在ES系统下载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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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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